人民網煙臺4月14日電(聶俊穹)據山東省煙臺市紀委監委網站消息,4月11日,煙臺電視臺《煙臺新聞》報道了煙臺漁人碼頭垃圾隨意堆放現象,反映漁人碼頭東側山坡建筑垃圾隨意堆放、無人管理,木棧道兩側零散生活垃圾無人清理等問題。經核查,萊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履職不力、監管缺失,對漁人碼頭相關區域堆放的大量建筑垃圾未能及時發現和清理;煙臺市環境衛生管理中心責任意識淡化、監管不力,對存在問題不報告、不整改,導致相關區域環境衛生無人管理;煙臺市城市管理局市政養護管理中心工作不實,在相關區域保潔工作移交過程中交接不清。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和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現通報如下:
1.王中強,中共預備黨員,萊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派駐黃海路街道一中隊副中隊長(主持工作),負責該中隊全面工作。未按規定履行轄區內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監管工作職責,對漁人碼頭建筑垃圾隨意堆放的問題監管不到位,對問題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21年4月13日,萊山區監委給予王中強政務記過處分。
2.賀衛東,中共黨員,萊山區鳳凰工業園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分管萊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派駐黃海路街道一中隊工作。對萊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派駐黃海路街道一中隊在工作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失察,對漁人碼頭建筑垃圾隨意堆放的問題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21年4月13日,萊山區監委給予賀衛東政務警告處分。
3.趙永學,中共黨員,萊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主持該局全面工作。未按規定履行轄區內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監管工作職責,對漁人碼頭建筑垃圾隨意堆放的問題監管不到位,對問題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21年4月13日,萊山區監委給予趙永學政務警告處分。
4.陳浩鵬,中共黨員,萊山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分管萊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未按規定督促萊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正確履行轄區內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職責,對漁人碼頭建筑垃圾隨意堆放的問題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21年4月13日,煙臺市紀委對陳浩鵬予以誡勉。
5.鄒輝,中共黨員,煙臺市環境衛生管理中心保障服務站站長,負責煙臺六區內環境衛生巡察執法工作。工作中未及時上報處置漁人碼頭木棧道兩側山體存在垃圾問題,未正確履行職責,對問題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21年4月13日,煙臺市城市管理局給予鄒輝政務警告處分。
6.楊新慈,中共黨員,煙臺市環境衛生管理中心主任,主持該中心全面工作。未督促下屬的煙臺市環境衛生管理中心保障服務站正確履行職責,對漁人碼頭木棧道兩側山體環境衛生無人管理問題失察,對問題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21年4月13日,煙臺市紀委對楊新慈予以誡勉。
7.徐仲偉,中共黨員,煙臺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煙臺市環境衛生管理中心。未按規定督促煙臺市環境衛生管理中心正確履行職責,對漁人碼頭木棧道兩側山體存在垃圾問題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21年4月13日,煙臺市紀委對徐仲偉予以誡勉。
8.黃海路街道辦事處,對漁人碼頭堆放的建筑垃圾未能及時發現和清理,未正確履行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屬地管理職責,責成其向萊山區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9.萊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漁人碼頭堆放的建筑垃圾未能及時發現,監管不力,未正確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業監管職責,責成其向萊山區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10.煙臺市城市管理局市政養護管理中心海水浴場管理所,在漁人碼頭木棧道保潔交接工作中不實不細,責成其向煙臺市城市管理局黨組作出深刻檢查。
11.煙臺市環境衛生管理中心,未督促下屬的煙臺市環境衛生管理中心保障服務站正確履行職責,工作不實不細,責成其向煙臺市城市管理局黨組作出深刻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