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六一”起施行!學前教育法來了
學前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保障學前兒童合法權益,對學前兒童健康成長、全面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1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學前教育法明確,國家建立健全學前教育保障機制,推進普及學前教育,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優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本法規定,學前教育應當堅持最有利于學前兒童的原則,給予學前兒童特殊、優先保護?h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強化幼兒園周邊治安管理和巡邏防控工作,依法保障學前兒童與幼兒園安全。
我國有了能源法!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這部法律共九章,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能源規劃、能源開發利用、能源市場體系、能源儲備和應急、能源科技創新、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能源法規定,為了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適應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需要,根據憲法,制定能源法。
能源法立足我國能源資源稟賦實際,適應能源發展新形勢,就能源領域基礎性重大問題在法律層面作出規定,是能源領域的基礎性、統領性法律。
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將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11月8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訂文物保護法,將我國文物工作取得的歷史性成就和寶貴經驗上升為法律,進一步完善文物法律制度框架,推動文物工作法治化、規范化、制度化,為推進實現文物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更好法治保障。
文物保護法自1982年11月頒布實施以來,歷經1次修訂和5次修正,此次再次進行修訂,標志著我國文物保護進入依法治理的新階段。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