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導讀
2016年11月11日,初冬的太原已經有了一絲涼意,空氣里彌漫一股說不清的味道,那是北方城市特有的霧霾。然而,比霧霾更“霾”的,是時年65歲的趙黎平的內心,這一天,他心情忐忑地出現在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里,作為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前公安廳廳長,比這大得多的場面,趙黎平見的多了,然而這一次不同以往,因為他站在了被告席上。
(趙黎平新聞截圖)
01
曾經的“公安一號”
此前,趙黎平是內蒙古警界的“明星大腕兒”,號稱“文化政客”,可翻過這一面,趙黎平卻是一個收受賄賂的副省級高官,非法槍支持有者和殺人嫌疑犯,就在2015年,已經退休的趙黎平,在內蒙古赤峰市槍殺了一名27歲的李姓女子,隨后開車拋尸,焚尸滅跡……
“不應該啊,老趙犯這種錯誤,實在是太不應該了。”這是事發后,不少熟悉趙黎平的人發出的感慨。在他們看來,持槍殺人并拋尸荒野的做法實在不像工作了30多年的老警察能干出來的事,也和他們平時所認識的這位廳長的所作所為大相徑庭。
實際上,趙黎平作為一個典型的“雙面人”,藏了太多不為人知的一面……
2012年7月21日,是副總警監趙黎平告別警界,走上副省級領導崗位的日子,此時,他已經步入警界四十多年。
趙黎平出生于1951年8月,是遼寧建平人。1969年4月,未滿18歲的他到吉林省科左中旗代力吉公社插隊。1972年,當時還在教育印刷廠當工人的他,在機緣巧合之下,成為哲里木盟公安處偵查員,正式步入警界,此后他一路升遷,仕途強勁。
1990年,他調至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歷任刑偵處副處長、處長,公安廳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副廳長等職,2005年擢升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廳長,最終當上了副省級的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有人說,趙黎平的妻子是內蒙古一位前高官的女兒,有岳父做靠山,自身能力又強,能一路升遷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主理內蒙古警界7年,很多人對趙黎平的印象就兩個詞,“強勢”和“霸氣”:2005年,趙黎平提出打擊刑事犯罪“速決戰”概念,即難度小的一周內破案,難度中等的兩周內破案,難度大的四周內破案;2009年,他高調介紹“草原110”機制,即借助無線電通信系統,把對講機配備到每個牧民家庭,24小時開機,隨時有事隨時呼叫;2012年初,他著力打造內蒙古警隊快速反應能力,規定報警電話等待時間最長不能超過30秒,出警時限則是“城區5分鐘、城郊10分鐘、農村牧區盡快到達”……這一系列舉措,都成為了趙黎平晉級的資本。
02
“主業”廳長“兼職”作家
談到趙黎平,曾經的下屬對他的印象非常好:“他是公安廳的老人了,為人挺好,不傲氣。實實在在地講,這個人很有才,做事也很穩妥。”
沒錯,“有才”是很多人對趙黎平印象深刻的原因之一。有人回憶道,趙黎平口才非常好,“講話十分具有煽動性”,他還舉了個例子:“他(趙黎平)2012年卸任時,給公安廳的工作人員做了最后一次講話。沒多大官腔,就是作為一個工作了很多年的老警察。他當廳長7年,不少人都是在他當領導的時候成長起來的,聽著他的講話都有些舍不得。他說完后,全體公安廳的人都自覺地站起來給他鼓掌,鼓了好幾分鐘。”
除了公安廳廳長的身份,趙黎平還兼任過內蒙古公安文聯主席,全國公安文聯理事,中國通俗文藝研究會常務理事,內蒙古通俗文藝研究會副主席。他的好口才或許跟愛好有關。
青年時期的趙黎平非常熱愛文學,他曾利用業余時間,在內蒙古廣播電視大學中文專業學習三年。他的筆名是“槁木先生”。早在1998年,他在哲盟公安處當副處長時,就加入中國作協。
(現在的內蒙古廣播電視大學)
在2009年的一次網絡訪談中,趙黎平回顧學中文的經歷,稱對當警察很有好處,讓自己更睿智,眼界更開闊,更有修養,更文明,更現代。
“如果沒有這些,腦子里抓的就是業務,或者法律條文,那不行。我學過中文,受益很大,之所以有我的今天,如果說我還能干點事的話,跟學過中文有關系。我不僅學過中文,還學別的,我的興趣愛好很廣泛。”趙黎平說。
趙黎平寫過多本長篇小說,還發表過詩集、散文,其中,電視劇劇本《王陵疑案》、雜文集《大夢誰先覺》分獲1995年全國“五個一”工程最佳圖書提名獎、內蒙古“五個一”工程圖書獎。
而現在,趙黎平的書在市面上已難見到,內蒙古圖書館僅收藏3本《大夢誰先覺》。
(趙黎平著《大夢誰先覺》)
可是,就是這樣一位嚴謹負責、能力超群的好領導、好干部,最終卻成了一個殺人嫌疑犯,這讓內蒙古公安廳很多人都覺得難以置信:“特別奇怪,(殺人)這事不像他能干的,都是沒文化,不懂法律的人干的。”
03
被意外記錄下的謀殺
2015年3月20日晚,赤峰市205省道橋北街道,一名年輕女子踉踉蹌蹌的奔跑,好像身后有什么可怕的東西在追她一樣。突然,一輛白色小轎車行駛過來,她當下站在路中間攔車,司機見狀趕緊踩了剎車。只見女子匆忙拉開車門,坐上來后只報了一個地址:“百合新城南區。”隨后就掏出電話,撥了110。
她渾身是血,似乎受了傷,可她卻好像全然不知疼痛,只是在報警電話中說:“我被趙黎平追殺,他手里有槍。”接線員聽了一愣,趙黎平?!一個堂堂內蒙古公安廳前廳長,為什么要去追殺一個普通女子呢?他手里為什么還有槍呢?接線員不是沒有懷疑過這通報警電話的真實性,可電話那端的女子并不像是在撒謊,況且趙黎平曾規定,接到群眾報警電話必須出警。隨即,當地警方調看了實時監控,發現確實是趙黎平,區公安廳立即下令設卡追捕。
可這時,謀殺并沒有停止。
女子剛剛掛了電話,一輛黑色奧迪轎車就已經追了上來,緊緊的跟在白色轎車后面。當晚九點半,一黑一白兩輛車先后駛入百合新城17號樓西側。白車車門打開,女子匆忙下來,向樓道內跑去,可隨后,黑色奧迪停下,趙黎平沖下來,舉起槍對準女子頭部,只聽“砰——砰——”兩聲,女子應聲倒地,他迅速將女子拖入奧迪后備箱準備離開,由于倒車太快,奧迪車接連撞了四輛車才離開小區,隨即一腳油門,揚長而去。
(案發的百合新城小區。被害人李某某在該小區買了一套房。新京報記者王瑞鋒攝)
一個多小時后,已經是子夜時分,黑色奧迪車來到赤峰市松山區當鋪地鎮新井村。車子穿過山莊,自西向東,向大牛圈山駛去。進入大牛圈山后,趙黎平找好地方,將女子尸體拖出后備箱,點火焚尸,火滅后又將殘尸掩埋在坡底一處建筑垃圾填埋場,隨即駕車離開。可當奧迪車輛駛出大牛圈山,開向205省道時,路過了新井村一個羊倌家,這一幕被羊倌家的室外監控器完完整整的記錄了下來。
(監控錄像顯示,3月21日凌晨3時,趙黎平駕車離開大牛圈山)
04
神秘證據引發的血案
跟趙黎平走的近的人說,這位名叫李紅(化名)的女子“跟他關系較為親密”,還有一種說法是,李紅做過圖書生意,而趙黎平出過書,兩人是因此才認識的,他們相識多年,是情人。
盡管這些話并沒有確鑿的依據,但是從案發前的蛛絲馬跡,還是能猜測出一二。
2015年3月19日晚,趙黎平與李紅一同出現在赤峰市港灣世紀酒店,這是一家五星級高檔商務酒店。二人入住時,用李紅的身份證登記。他們一同上樓,住了一晚后,天亮時離開。
(赤峰市港灣世紀酒店)
兩個人說好,20日晚上在205省道橋北街道碰個面,趙黎平想跟李紅“商量點事”。
不知是不是已經察覺到這次談話不會順利,20日中午十一點,趙黎平曾專門來過新井村,當時很多村民都見過他。
“從東邊的省道開進來的,往西邊的山里走。”村民發現,這人對新井村一帶并不熟悉,“往山里怎么走?”他攔住一位村民詢問。村民當時正在放羊,“我把路告訴他了,看他臉生,還順口問他是來干嘛的。”面對對方的詢問,趙黎平打了個哈哈:“我是來批發蔬菜的。”村民這下更納悶了,“那你走錯了,蔬菜大棚不在那邊。”可是趙黎平沒有理會他,徑直開車進了山,轉了一大圈才走。
事發當晚,李紅前來赴約,才說了沒多久,二人就爭執起來,廝打中,趙黎平先是用刀刺傷了李紅,隨即又向她開了兩槍,可是這兩槍并沒有打中李紅,這也給了她逃跑的機會,出現了最開始的那一幕……
犯下命案后,趙黎平驅車北逃。可沿途的攝像頭記錄下了行車蹤跡。21日凌晨,警方在內蒙古克什克騰旗境內將趙黎平抓獲。被警方截住時,趙黎平身上帶血,車上有槍有刀,可是他沒有反抗拒捕。
(趙黎平逃跑方向)
21日中午,赤峰市松山區的警員們開始沿著205國道兩側搜查尸體、槍支、子彈、汽車坐墊和車牌照。在國道附近的某廠區南墻邊,警方發現了死者的充電器、包以及帶血的汽車坐墊,還有一把鐵鍬和斧子。
當地參與協助搜山的村民說,這一天總共出動了五百多名警力,對新井村旁邊的大牛圈山進行了地毯式搜查。下午五點左右,警察在一處山坡上發現了灰燼痕跡,李紅的遺體被找到。當時圍觀的村民回憶說,尸體被焚燒得并不嚴重,“但臉燒得比較厲害”,他還看見遺體頭部有疑似槍擊的傷痕。而在另外一個地方,趙黎平壓在石頭下的兩把手槍、幾十發子彈也被警方起獲。
事已至此,趙黎平殺人焚尸,已經是證據確鑿,可讓人不解的是,他作為一個退休干部,口碑甚好,為什么要謀殺一個跟他“關系親密”的女子呢?
原來在事發之前,李紅曾向趙黎平索要300萬,趙黎平當時給她打了一張欠條。后來有一次,趙黎平與李紅住酒店時接了一個電話,李紅見狀就去了衛生間。可她進入衛生間之前,把手機調到錄音模式,放在了房間內。趙黎平怎么也沒想到她會有這么一手,只認為她人在衛生間,肯定聽不到自己談話。于是,在完全沒有防備的情況下,趙黎平那通電話中談到的貪污話題,全部都被錄了進去。
事后,李紅又向趙黎平要錢,趙黎平不肯給,李紅就威脅他說:“你要是不給我,我就把你的事情舉報到紀檢委!”趙黎平雖有些心虛,但他認為李紅并沒有實際證據,只是在詐自己,于是說:“我沒做貪污的事。”李紅冷笑:“沒做?你想不想聽聽那天在酒店,你跟別人打電話的錄音?”這下子趙黎平真慌了,他意識到,如果不除掉這個女人,自己會十分危險。
于是,一場謀殺在趙黎平的精心策劃下實施了。
05
貪腐“案中案”
其實,早在李紅拿著錄音實施敲詐之前,趙黎平就已經牽涉到貪腐案中。
2007年,為解決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在深圳一塊土地的糾紛,自治區政府指派法制辦法律顧問室原副主任杜文等人協調此事,并向自治區財政廳暫借2200萬元的專項經費。
2012年8月,杜文以貪污罪一審被判15年。同年末,呼和浩特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重審此案。庭審中,杜文一改此前“送禮去向打死不能說”的嚴密口風,首次承認,其中130萬交給了時任內蒙古公安廳廳長趙黎平,用來打點公安部關系。
據說趙黎平當時告訴杜文,北京一個領導看上了一尊銅鼎,要130萬。電話中,趙黎平這樣說:“直接送錢(對方)肯定不敢要,你把錢給我,我去買了送給他。”杜文聽完,當即拿了130萬,按照趙黎平的囑托,在省交通廳旁交給趙黎平。
當時是3月份,內蒙古的風很大,塑料袋根本裝不了錢,杜文只得把130萬裝到一個黑包中。那天,趙黎平開著一輛白色別克公務車,杜文開門上車時,趙黎平正在打電話,對面是個女聲,好像在對趙黎平說“你要檢討”之類的話。
上車后,趙黎平防范的看了杜文一眼:“你沒帶錄音設備吧?”杜文連忙說沒有。隨后,趙黎平示意杜文把錢放在后座,對杜文說:“不能讓政府承擔任何風險,先把事辦成再說,回頭看咋處理!任何人問都不能說送了,也不能說沒送。”但古鼎買沒買、送沒送,杜文并不確定。
盡管這起案件最終宣判時,杜文的指控并沒有被采納,但是人們發現,除了這件“集體行賄丑聞”,擔任內蒙古公安廳廳長的七年間,趙黎平還多次卷進負面事件中。
06
陰影中的公安廳長
在有關對趙黎平的舉報中,流傳最廣的是一個來自“萬里購林客戶”。2007年,“萬里大造林”被定性為“以團伙傳銷形式實施非法經營活動”,時任內蒙古公安廳廳長的趙黎平接手了當地相關善后工作。四年后,一封由“萬里購林客戶”聯名的舉報信通過網絡傳播開來。信中稱,正是趙黎平四年來的“種種異常表現”,讓他們決心舉報。
這封舉報信直指趙黎平暗箱操作假拍賣,資產嚴重流失,長時間、大范圍設備損毀,涉嫌非法挪用被凍結的管護資金等四大“違法事實”,稱其為竭力掩蓋自己的一系列違法違紀行為,“利用手中的權力,‘謊報軍情’、欺上瞞下,指揮操縱內蒙古公安系統及所謂的‘資產管理人’對善后工作施加干擾,設置阻力,甚至不惜動用警力拘捕阻截依法上訪的萬里客戶,慫恿并暗中操縱對林業資產的‘假評估’……”
曾有媒體就“萬里大造林”與趙黎平的關系詢問多位內蒙古公安系統內部人員,可惜都沒能得到答復,一位退休的高級檢察官則吐露,自己在追查“萬里大造林”時,曾有領導以“水太深”為由勸他別管了。
(萬里大造林林場)
另一個重被提起的案子就是大名鼎鼎的“呼格案”。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奸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稱1996年“4·9”女尸案真兇正是自己,而非已被執行死刑的呼格吉勒圖。那一年,趙黎平剛剛履新自治區公安廳廳長。
面對新的證據,檢方、法院本打算重啟呼格案再審,卻遭到來自公安機關的重重阻力。更讓人沒想到的是,當年“破獲”呼格案的“第一功臣”馮志明非但沒有受到調查,反而從賽罕區公安分局局長一路升遷成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2014年底,馮志明才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帶走調查,而此時趙黎平已經退休。當時,盡管沒有明確的證據證明二者之間有聯系,但傳言卻始終沒有停止,甚至有人質問:“如果沒有趙黎平的同意,馮志明能不斷帶病提拔嗎?”
除此之外,趙黎平還被指“染指多項工程”。其中一項工程是自治區看守所和安康醫院改建項目。據當時媒體報道,原本4542萬元的立項建設費用,最終決算時卻變成了1.2億元。看守所改建,每平方米花費近萬元,建成后卻因為監控設施、建造布局達不到公安部的統一標準不能投入使用,只能再次投入近千萬元改造。種種細節,讓人們對趙黎平產生了諸多猜疑。此外,公安廳游泳館、禁毒基地和2010年西門宿舍拆遷等工程也都由趙黎平批復建設。
07
陽光下的真相
早在馮志明落馬時,就有消息稱趙黎平已經被紀委部門約談,這次謀殺案發生前,趙黎平已經被限制出境。
而案發后,警方從趙黎平家搜出許多古董。據說趙黎平喜歡刻章,不少奇石都來自阿拉善、巴林、赤峰等地,應該都是別人送的。
另外,警方還從趙黎平家中搜出兩把手槍,至此,趙黎平已知擁有槍支已經達到五把。
按說退休警察,是沒有持槍資格的,況且警用手槍都有編號,退休后必須上交入庫,因此,趙黎平殺人所用槍支,要么是從邊境買來的黑槍,要么是此前執行任務時繳獲的槍支,沒有上繳和登記。
可這并不是故事的結尾。2013年11月,從自治區政協副主席任上退休后,趙黎平在公安廳游泳館二層保留了一間辦公室,實際上就是他的工作室。閑來無事,趙黎平喜歡在里面寫寫畫畫,有時會招來朋友一起看看書法。然而就在這間充滿墨香的辦公室里,公安機關從保險柜內查獲91枚雷管。
審理期間,檢查機關還發現,2008年至2010年間,趙黎平利用自己內蒙古公安廳廳長的職務便利,利用企業經營、干部選拔任用等機會收受賄賂,總額人民幣2368萬。
至此,趙黎平已經無路可走。
2017年2月28日下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趙黎平犯故意殺人罪、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非法儲存爆炸物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百萬元。
2017年5月26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對趙黎平執行了死刑,這個名噪一時的公安廳長,縱橫內蒙古警界33年的退休干部,在刑場上結束了自己的一生。
08
尾聲
2000年,《人民公安》刊登了署名為趙振安的文章《大漠詩情-記警察詩人趙黎平》。文章開頭寫到——有人問我:“你對趙黎平的看法如何?”答:“琴心劍膽,一條漢子。”問:“愿聞其詳。”答:“為人豪爽正直,無媚骨,無勢利眼,無商賈氣。”在當時,這是夸贊,可現在,這個“三無”又何止是諷刺這么簡單。
“警察為祖國而死,警察為正義而死,警察為法律而死,警察為人民而死……”這是趙黎平的詩歌《警察之死》。可是他自己最終卻是因貪腐、兇殺、犯罪而死。
趙黎平的人生猶如一張光盤,一面記錄著他光輝的形象——公安廳長、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詩人、作家;另一面則記錄下他不為人知的陰暗面——殺人犯、非法持槍、公款行賄、包養情婦……當光盤讀盡,一切塵埃落定的時候,趙黎平的人生也畫上了句號。然而這幕劇的結尾,卻是八個明晃晃的大字——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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