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民法典》是“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它不僅是我國目前為止條文數量最多的法律,共7編、84章、1260條。也全面考慮到了我國人民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即從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從婚喪嫁娶到教育醫療,從合同、侵權到物權、繼承等與我們息息相關的問題都能在其中找到答案,它也由此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和“保障民事權利的宣言書”。
殷駿(上海市民法典宣講團成員、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研究院社會研究所所長、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專家釋法
孫阿姨家為小孫子選姓氏的問題,涉及到我國自然人的姓氏制度。新頒布的民法典第1015條在原有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對自然人的姓氏制度做出了更為明確的規定,可以將其歸納為一個原則和三個例外。
一個原則,是指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這既體現出民法典強調父母雙方在決定子女姓氏這個問題上的平等地位,又對我國傳統文化給予了充分尊重。在此基礎上,民法典兼顧了社會風俗的發展變化與實際需要,不失靈活地規定了三種在父姓與母姓外選取姓氏的例外情形,包括:“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以及“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對于少數民族的自然人,民法典規定其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孩子跟誰姓”,這個問題對每個中國家庭都是一件大事。在符合民法典規定的基礎上,爸爸媽媽還是該本著有利于家庭和睦、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目標,妥善決定孩子人生中的“頭一樁大事”。畢竟,老話說得好,家和萬事興嘛。
盛雷鳴(上海市民法典宣講團成員、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