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黨中央關于扎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部署要求,助推全市后疫情經濟加快復蘇、企業有序復工復產,7月1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出臺了《優化城市管理助力經濟發展二十三條》,全力打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優質高效的營商環境。該措施共計23條,包含以下6個方面內容:
——推行交通管理“包容性”措施,共有5條。對藍牌照城市配送車輛在禁停路段臨時裝卸貨物的,在不影響道路正常通行秩序的情況下,民警現場不予處罰,勸導其卸貨后盡快駛離;臨時取消藍牌照貨車晚高峰通行限制,每日9時后可在市區23條全天禁貨道路以外的區域通行;科學選址規劃出租車候客區、配送車輛裝卸區,優化周邊微循環單向交通布局,引導車流外圍繞行;合理劃分占道攤區和道路停車區域,減少或撤銷市場攤區內停車泊位,臨時解除“禁停”限制;對人車流量大的餐飲小吃等攤區,強化周邊街路疏導管控。

——開通治安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共有4條。市公安局及各分、縣(市)公安局負責管理的槍爆物品行政許可事項的單位,將采取上門服務、現場辦公、開辟綠色通道等服務方式助力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取消典當業特種行業審批項目,由各分、縣(市)公安局做好事中、事后監管服務;對急需申辦設立保安服務公司以及保安服務公司法人變更等審核事宜的企業,通過電話、微信、網上服務平臺等方式,向企業提供政策咨詢和預約辦理業務;為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建設審批事項容缺受理,壓縮審批時限,確保網點順利復工復產。

——持續嚴厲打擊涉企違法犯罪,共有5條。快速受理企業報警求助,并在規定時限內快偵快破;快速偵辦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等經濟犯罪,積極創造公平公正的生產經營環境;依法嚴懲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維護企業創新動力和品牌權益;嚴厲打擊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涉黑涉惡犯罪;嚴厲打擊針對企業負責人、從業人員的違法犯罪,營造安全穩定的營商環境。

——依法依規維護企業合法利益,共有4條。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刑事犯罪,堅決防止刑事執法介入經濟糾紛;對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依法慎重限制財產強制措施;對涉企案件全力開展追贓挽損,最大限度減少財產損失、恢復生產經營;對企業投訴舉報或媒體曝光的問題,及時堅決查處,嚴肅問責,切實為企業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加速優化企業管理服務方式,共有2條。戶政部門進一步放寬企業從業人員落戶政策,做到材料更簡、手續更簡,出入境部門進一步暢通辦理企業出入境業務“綠色通道”,做到證件辦理時限更短、效率更高,交管部門進一步優化企業機動車管理服務,做到事故處理更高效、車輛審驗更快捷;實行“平安民企”創建活動,建立企業內部安全隨訪制度。
——常態建立健全警企聯絡協作機制,共有3條。鞏固提升“警務督察+工商聯”平臺建設,定期召開服務企業經濟發展座談會,設立24小時舉報投訴電話12389;在企業以及企業較集中的園區設立警務室或警企聯系點,推行每月進企業座談交流制度,分析企業從業人員職務違法犯罪規律特點,提出防范對策和建議;建立涉企矛盾糾紛常態排查機制,提出防范化解工作建議。
下一步,在嚴格執行“23條措施”的基礎上,哈爾濱市公安局相關部門警種還將結合自身職能出臺《實施細則》,確保全市公安機關優化城市管理助力經濟發展各項措施落地生根、速見成效。(通聯單位:每日新聞網。供稿人:朱善永電話18045187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