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長假,反腐不止。
10月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中央巡視組原副部級巡視專員董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曾作為中央巡視組組長參與多輪巡視工作
公開資料顯示,董宏1953年生,遼寧省海城市人,1983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黨史系中共黨史專業。
董宏曾作為中央巡視組副組長、組長參與多輪巡視工作:
- 2013年10月31日至12月25日,中央第二巡視組進駐新華社,董宏任副組長;
- 2014年中央第一輪巡視,董宏任第十二巡視組組長,巡視復旦大學;同年第三輪巡視,中央第十二巡視組對神華集團進行專項巡視。
曾查辦神華集團系列腐敗窩案
說到董宏任組長的第十二巡視組,就不得不提到其巡視對象——神華集團,該集團曾被曝出系列腐敗窩案。
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31日,中央第十二巡視組對神華集團進行專項巡視。在專項巡視結束前一周,中央紀委密集發布神華集團高管相繼接受調查的消息。
2014年12月22日,神華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神華科技發展公司董事長張文江和神華寧夏煤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為“神華寧煤”)安全監察局主任師劉寶龍被查。不到24小時,神華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又宣布,神華集團旗下上市公司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裁華澤橋被查。六天后,神華寧煤安全監察局黨委書記、副局長牛進中被查。
2015年2月,在巡視反饋中,時任中央第十二巡視組組長董宏指出,神華集團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包括:
- 一是一些企業領導人操控重點合同煤審批權,謀取腐敗“黑金”;
- 二是煤炭滅火工程存在利益輸送“黑洞”,滅火工程成為少數人的“暴利工程”,形成“鏈條式”腐敗;
- 三是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投資決策、大額資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項缺乏制度剛性,管理存在漏洞,違規用人問題較為突出,煤炭經營銷售領域聚集較大腐敗風險,而部分紀檢監察機構監督責任嚴重缺失,存在個別人掩蓋腐敗和自身腐敗問題。文中特別提及神華集團的“所屬公司”,稱其“紀律松弛、組織渙散、情況堪憂”。
據央視網報道,在中紀委兩輪巡視期間,神華集團共處理271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01人,對25個基層黨組織通報批評和誡勉談話。
并非十八大后首個落馬的中央巡視組組長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董宏并非十八大后首個落馬的中央巡視組組長。
2017年4月17日,時任中央第十一巡視組組長張化為因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他是十八大后首位落馬的中央巡視組組長。
據南都報道,張化為此前在中紀委任副部級巡視專員,十八大后參與了六輪巡視。
2017年8月,張化為被開除黨籍,取消其退休待遇。他的通報措辭嚴厲,指出其長期利用巡視權違規干預插手被巡視單位相關工作;收受他人出資購買的汽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
張化為
2019年5月27日,張化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4年,張化為利用擔任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副部級巡視專員、中央巡視組副部級巡視專員、中央第一企業金融巡視組副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房產銷售、案件調查、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系人收受他人給予的字畫、金條、玉石、珠寶首飾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284.93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