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5日至6日,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與縣檢察院干警一行6人來到該縣扶羅鎮某礦業公司,對梁某某等6人申請執行該礦業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系列案件進行現場執行,在兩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雙方當事人終于達成執行和解。
2021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該縣某礦業公司雇傭梁某某等六人修建活動板房,然而工程完工后卻一直未及時支付相應工資,據統計,該礦業公司共拖欠六人工資36996元。后經該院組織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約定礦業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前將所欠工資支付到位,然到期后該公司仍未按約履行。4月14日,梁某某等六人申請強制執行后,該院執行干警迅速與礦業公司負責人、檢察院負責人員取得聯系,了解案件的個中細節,最后得知礦業公司遲遲未履行的原因是梁某某等六人修建的板房存在瑕疵。5月5日,兩院干警組織雙方當事人對涉案板房進行現場實地核查,雙方協商后達成和解方案,即由梁某某等六人對礦業公司活動板房再行加固,待加固完成后,礦業公司將所欠工資一次性支付完畢。為督促雙方積極履行義務,盡快執結該案,該院執行干警與檢察干警全程參與加固過程直至雙方履行完畢。5月6日下午5時許,礦業公司將拖欠的36996元工資全數支付完畢,至此,六起案件完美執結。
今年以來,新晃法院充分發揮與縣檢察院、公安局等兄弟單位聯動協作機制作用,通過邀請檢察干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見證執行等方式,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打擊懲治力度,共執結該類案件15件,執行到位標的80萬元,彰顯了人民法院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信心和決心,切實提升了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楊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