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金融監管總局網站披露信息顯示,包頭市東河金谷村鎮銀行已獲準解散。
批復文件顯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內蒙古監管局已收到《包頭市東河金谷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機構解散的請示》,經審核,鑒于內蒙古呼和浩特金谷農村商業銀行收購包頭市東河金谷村鎮銀行,同意該行因被合并而解散,該行全部業務、財產、債權債務以及其他各項權利義務由內蒙古呼和浩特金谷農村商業銀行依法承繼。
內蒙古監管局表示,包頭市東河金谷村鎮銀行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解散相關事宜。自批復之日起,立即停止一切經營活動,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高級管理層立即停止行使職權,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包頭監管分局繳回金融許可證,對外做好解散公告,并依法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據了解,此前于5月24日,經內蒙古監管局批復,內蒙古呼和浩特金谷農商銀行獲準吸收合并包頭市東河金谷村鎮銀行,并承接該行的債權、債務。
公開資料顯示,早年間,在全國村鎮銀行蓬勃發展的背景下,呼和浩特金谷農村合作銀行提出在包頭市東河區發起一家村鎮銀行。后經監管部門批準,包頭市東河金谷村鎮銀行于2013年成立,成為包頭市東河區設立的首家村鎮銀行。注冊資本1億元。
內蒙古呼和浩特金谷農商銀行則是在原呼和浩特城郊聯社基礎上,于2009年轉制成為農村合作銀行,2014年轉制成為股份制農商銀行。
官網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末,內蒙古呼和浩特金谷農商銀行資產規模703.04億元,負債總額632.76億元,所有者權益70.27億元。各項存款488.27億元,各項貸款373.19億元。實現各項收入26.39億元,利潤總額1.5億元,凈利潤1.42億元。資本充足率達到12.5%以上。主要核心指標均滿足監管要求。
作為中小銀行改革化險的重點之一,村鎮銀行改革一直備受關注。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便提出,推動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
今年以來,村鎮銀行改革重組工作持續推進,并主要通過主發起行增持股份、吸收合并解散或改建成分支機構等方式進行結構性重組。
其中,主發起行增持旗下村鎮銀行股份的動作較為密集。如5月,昆侖銀行獲準收購塔城昆侖村鎮銀行股權,收購完成后持有塔城昆侖村鎮銀行100%股權;江門農村商業銀行獲準受讓饒平融和村鎮銀行股份,受讓完成后持股比例升至62%。4月,中銀富登村鎮銀行獲準受讓重慶巫溪中銀富登村鎮銀行股份,受讓完成后持股比升至100%。
因吸收合并而解散的村鎮銀行也有多家,除前述包頭市東河金谷村鎮銀行因被吸收合并而解散外,5月底,重慶江北恒豐村鎮銀行也因被恒豐銀行收購合并而解散。
此外,6月14日晚間,民生銀行發布公告稱,已獲準收購梅河口民生村鎮銀行,并設立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支行。
據了解,今年年初,金融監管總局農村中小銀行監管司曾在專欄文章中表示,穩慎推動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提升主發起行管理能力。加強村鎮銀行公司治理監管,提升主發起行持股比例,建立主發起行主導的公司治理機制。
5月下旬,金融監管總局農村中小銀行監管司黨支部在《統籌推進改革化險 推動農村中小銀行高質量發展》中表示,加快推動農村中小銀行兼并重組,減少農村中小銀行機構數量和層級,加強集中統一管理,因地制宜優化機構布局,重塑經營機制,促進風險持續收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