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綠色建筑已經成為城市發展的一大熱詞。8月19日,為打造“無廢城市”試點,進一步推進區域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建設宜居宜業綠色新城,經開區正式印發《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2019年度綠色發展資金支持政策》。該政策是全市首個涉及工業綠建的支持政策,也是經開區首次將綠色建筑項目納入區域綠色發展資金支持政策中。它的出臺將推動經開區工業綠建集中示范區的創建,引導經開區內綠色建筑的高質量規模化發展。
據介紹,為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區域污染減排,提升能效及建筑綠色化水平,經開區經過反復研究最終制定了該政策。根據政策規定,該獎勵資金分為綠色建筑、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創新示范類項目三個方面,凡是經開區行政管轄范圍內的項目,該項目的建設單位均可進行申請,單個項目最高可獲得500萬元獎勵資金。
其中,綠色建筑方面,獲得綠色建筑二、三星級設計標識的民用建筑或工業建筑,單個項目分別一次性給予40萬元和80萬元的區級配套獎勵;獲得綠色建筑二星級運行標識的民用建筑項目,根據標識證書中的總建筑面積,給予50元/平方米的區級配套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獲得綠色建筑三星級運行標識的民用建筑項目,根據標識證書中的總建筑面積,給予80元/平方米的區級配套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獲得綠色建筑二、三星級運行標識的工業建筑項目,根據標識證書中的總建筑面積,分別給予45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的區級配套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自發布之日起,新建民用建筑二星級不再補貼,僅補貼三星級。
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方面,單體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后節能率不低于15%的普通公共建筑,或節能率不低于20%的大型公共建筑,給予15元/平方米的區級配套獎勵。對于實際節能率大于10%、小于15%的普通公共建筑,或大于15%、小于20%的大型公共建筑,可依據折算面積按上述標準申請獎勵資金。
創新示范類項目方面,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示范類項目給予100元/平方米的區級配套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在綠色建筑技術應用方面有突出業績或創新成果,經濟環境效益和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的,且能在經開區內應用的示范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綜合考慮項目綠色節能效益、增量投資等,按照項目實際支付金額的20%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如果獲得國家或北京市科技、創新類獎項,單個項目獎勵500萬元。
該綠色建筑獎勵資金申報時間分兩次,首次為自政策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第二次為2020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有意向的企業,可向經開區建發局申請,政策原文及申報材料可掃二維碼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