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南京市日前印發藍天保衛戰專項執法行動方案。根據方案,將組織對“散亂污”升級改造類企業專項執法檢查,檢驗整治效果;通過對工業爐窯的專項執法檢查,推動工業爐窯結構升級和污染減排。
據空氣能源網小編了解,具體實施步驟如下:
(一)“散亂污”升級改造類企業整治提升工作具體安排:
1、梳理自查階段(6月1日-6月13日)
各區認真梳理轄區內明確列入“散亂污”升級改造類的企業名單,填寫企業明細表(附件1)于6月13日前報送我局。
2、升級改造階段(6月14日-8月31日)
各區組織指導每家企業按照相關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和措施,督促迅速開展整治工作。
3、跟蹤檢查階段(7月16日-9月30日)
各區組織對完成整治任務的升級改造類企業逐一開展跟蹤檢查,評估是否完成升級改造任務,在10月10前將專項行動總結報告和統計表(附件2)報送我局。
4、市級抽查階段(10月10日-10月31日)
市局對各地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情況在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內進行通報。
5、迎接省級抽查階段(11月1日-11月30日)
省廳將對全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情況在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內進行通報,并作為年終各設區市先進評比的依據。
(二)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工作具體安排:
1、排查摸底階段(6月1日-6月26日)
各區要充分利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環境統計等工作成果,梳理出轄區內企業(單位)的工業爐窯清單,并進行初步核實,去除已取締、關閉的工業爐窯,于6月26日前將工業爐窯管理清單(附件3)報送我局。
2、執法檢查階段(6月27日-10月15日)
各區根據清單逐一開展排查,對工業爐窯發現環境安全隱患的要依法責令整改,違法行為要依法查處,涉嫌污染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機關,對發現有安全問題的,要依法移交相關主管部門。
3、匯總上報階段(10月16日-10月22日)
各區對專項行動完成情況進行總結梳理,填報《工業爐窯專項整治統計表》(附件4),將專項行動開展情況、主要成績、存在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書面報告報送我局。
4、抽查考核階段(10月23日-11月30日)
市局對各區工業窯爐治理專項行動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抽查,并迎接省廳對我市相關工作的檢查。省廳將按照抽查的結果對各地進行考核,并在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內進行通報,作為年終先進評比的依據。
根據省生態環境廳文件要求,各區要高度重視,將本項工作作為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任務,主要領導親自負責具體推進,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部門、措施任務、時間節點,倒排工期,確保專項執法行動有力有序開展、整改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