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治污攻堅,需要一支堅強有力的生態環境執法鐵軍。2019年,生態環境監管執法還有哪些硬仗要打?跟隨空氣能源網小編一起了解下。
一是把污染防治攻堅標志性戰役打好
深入推進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計劃統籌調度全國生態環境系統人員2.2萬人次,覆蓋京津冀及周邊“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開展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強化監督,做到壓茬式、無縫隙、全覆蓋。
深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組織對完成整改任務的水源地開展“回頭看”,對長江經濟帶以外20個省(區、市)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開展環境整治,啟動“千噸萬人”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
組織實施渤海入海排污口、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在扎實做好試點工作的基礎上,推動環渤海地區13個城市、長江經濟帶63個城市有序開展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各項任務。
二是把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治好
繼續做好“清廢行動”,利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拍、部門共享信息等手段,結合“12369”環保舉報和信訪案件,形成問題清單,按月分批交辦地方人民政府。
以湖北、四川、貴州、云南、湖南、重慶、江蘇等7省市為重點,對“三磷”(磷礦、磷化工企業、磷石膏庫)企業達標排放治理、初期雨水收集處理、物料遺撒和跑冒滴漏管理、滲濾液攔蓄設施和地下水監測井建設情況等開展排查整治,有效緩解長江總磷污染。
強化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專項整治行動,制定《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用于環境管理的規定(試行)》,建立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數據公開平臺,督促企業公開5項常規污染物自動監測日均值及實時爐溫等相關數據。
深化進口固體廢物加工利用企業專項執法,保持高壓執法態勢。發揮執法合力,嚴厲查處倒賣、非法加工利用進口固體廢物以及其他生態環境違法行為。
統籌做好強化監督工作,緊盯生態環境保護重點任務,建立健全強化監督長效機制,做實做細監督職責,提升強化監督規范化水平。
三是把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制度建設抓好
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機制,配合有關部門編制印發《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進一步梳理、規范和精簡執法事項,實行執法事項清單管理制度。
提升生態環境保護執法規范化水平,全面推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進一步規范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
深化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做好《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有關問題座談會紀要》等文件的實施工作,對重大、敏感案件,與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實施聯合督導、聯合掛牌督辦。
積極引導企業守法,印發《關于做好引導企業環境守法工作的指導意見》,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和幫扶,對行政執法規范性文件進行解讀,使執法對象事先知曉、積極預防、主動遵守,爭取社會各界支持和理解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
四是把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帶好
按照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改革部署,有效整合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執法職責和隊伍,科學合規設置執法機構,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體系和能力建設,提高隊伍素質,力爭實現機構規范化、裝備現代化、隊伍專業化、管理制度化,努力打造生態環境保護執法鐵軍,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