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北京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聯合市衛計委等單位,召開“北京市醫藥分開綜合改革新聞發布會”。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北京市將全面取消藥品加成和掛號費、診療費,設立醫事服務費,調整435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施藥品陽光采購,使北京藥品處于全國較低價格。此次改革從4月8日起實施,涉及3600余家醫院,包括北京地區全部公立醫院、軍隊武警醫院、納入醫保定點的民營醫院,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的社會辦醫療機構。
本次改革主要包括三大項內容。一是取消藥品加成和掛號費、診療費,設立醫事服務費。參與改革的3600余家醫院全部取消實行已久的15%藥品(不含中藥飲片)加成,所有藥品實行零差率銷售,平進平出。
醫事服務費是本次改革新設置的項目。北青報記者了解到,醫事服務費是北京市醫改中用于補償醫療機構取消藥品加成及掛號費診療費后的運行成本。設置的目的是補償醫療機構部分運行成本,體現醫務人員的勞動價值,推動分級診療。
以三級醫院為例,普通門診醫事服務費為50元,副主任醫師為60元,主任醫師為80元,知名專家為100元,急診醫事服務費為70元,住院醫事服務費為100元/床日,二級醫院和一級醫院則逐級降低。醫事服務費納入醫保報銷,三級醫院報銷40元,二級醫院普通門診報銷28元,一級醫院普通門診報銷19元。
醫改的第二項內容就是調整435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有升有降。上調護理、中醫、手術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下調CT、核磁等大型檢查設備收費價格。第三項內容,還將實施藥品陽光采購,使北京藥品始終處于全國較低價格。
此次醫改是公立醫院補償機制的重大變革。北京市衛計委主任方來英介紹說,通過醫改將取消公立醫院“以藥補醫”機制,將公立醫院收入從過去的藥品加成收入、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財政補助兩個渠道。從過去主要通過賣藥品、用耗材、大檢查、多化驗等渠道獲取收益、保障運行,轉變為通過提供科學合理優質的診療服務來保障運行,強化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導向,促進公立醫院良性運行和發展。
此次醫改將于2017年4月8日正式實施,涉及北京市3600余所醫院,包括北京所有公立醫院,軍隊和武警部隊在京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的民營醫院,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可自愿申請參與本次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并執行各項改革政策。
參與醫改的3600余家醫院包括
1.北京所有公立醫院
2.軍隊和武警部隊在京醫院
3.納入醫保定點的民營醫院
4.政府購買服務的社會辦醫療機構(自愿申請)
核心
分級收取“醫事服務費”
醫事服務費將“分級”定價,根據醫院和服務項目的不同,價格也有所區別。例如三級醫院的普通門診醫事服務費為50元,同級醫院的副主任醫師門診為60元、主任醫師為80元、知名專家為100元。而二級醫院的普通門診為30元,一級醫院普通門診為20元。
為不增加公眾就診負擔,北京市醫保基金將醫事服務費整體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報銷范圍內。三級醫院報銷40元,二級醫院根據門診類別不同分別報銷28元和30元,一級醫院分別報銷19元和20元。
這意味著,對于醫保患者來說,4月8日以后,到三級醫院看普通門診需自付金額10元,看副主任醫師門診自付20元,主任醫師自付40元,知名專家自付60元。二級醫院的自付金額分別為2元、20元、40元和60元,一級醫院分別自付1元、20元、40元、60元。
取消15%藥品加成 藥品零差率銷售
15%的藥品加成是指醫院可以在藥品批發價基礎上加價15%賣出,以彌補掛號及醫療技術費用的不足。根據此前的規定,縣級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銷售藥品,以實際購進價為基礎,順加不超過15%的加價率作價,在加價率基礎上的加成收入為藥品加成。
此次醫改第一個著眼點就是取消藥品加成,實行藥品零差價銷售,為藥品價格“瘦身”。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說,除了15%的藥品加成,同步實施的“藥品陽光采購平臺”將帶來8%左右的采購價格下降,這意味著,整體藥品價格將下降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