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洛江分局向泉州市泉泉純凈水有限公司發出了泉州市首份食品藥品嚴重失信“黑名單”告知書,并在泉州市局官方網站上公布。
據了解,泉州市泉泉純凈水有限公司因在一年內實施兩次相同的違法行為(生產不合格包裝飲用水)而被吊銷持有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按照《福建省食品藥品嚴重失信“黑名單”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該公司被列入“黑名單”,為期5年。而作為懲戒,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有關責任人也受到了5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及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等限制。
泉州市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于被列入“黑名單”的嚴重失信主體,泉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把其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密日常監督檢查頻次,提高風險管理等級,至少每半年對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出廠檢驗、企業自查等管理制度和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監督檢查;依法禁止或限制從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等活動;責令定期開展食品藥品安全自查或者邀請第三方進行檢查評價;對嚴重失信者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法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