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全國擴圍擬中選結果正式公示。該試點原來在11個城市進行,由11個城市藥品集中采購辦公室形成聯盟進行采購。此次試點擴展至全國,形成全國大聯盟進行集中采購,采購品種依然為25種藥品。擬中選結果顯示,與聯盟地區2018年最低采購價相比,擬中選價平均降幅59%;與“4+7”試點中選價格水平相比,平均降幅25%。
比“4+7”試點價格再降25%
在國家醫保局等部門指導下,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下稱“4+7”試點)擴大到全國。除了已參加“4+7”試點的4個直轄市,和自行跟進試點的福建省和河北省,25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參與了擴圍。
與“4+7”試點的做法一樣,此次全國擴圍依然是“國家組織、聯盟采購、平臺操作”,堅持帶量采購、招采合一、確保使用;堅持高質量標準,將通過質量一致性評價作為仿制藥入圍的條件。國家組織25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形成聯盟,依法合規開展跨區域聯盟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各地區委派代表參加聯合采購辦公室,代表聯盟地區實施采購,由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承擔日常工作并具體實施。
9月24日,參加擴圍的省份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上海開展聯合招采,產生了擬中選結果。25日進行公示,29日公示結束后正式公布中選結果。
本輪采購品種依然為“4+7”試點的25種藥品,進行帶量采購。即拿出各聯盟地區該產品50%至70%的用量集中采購,參與投標的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和原研藥,價格最低的3個產品成為擬中選產品。本次聯盟采購共有77家企業。產生擬中選企業45家,擬中選產品60個。“擬中選企業數量和擬中選價格水平整體符合預期。”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辦公室負責人說。
25個“4+7”試點藥品擴圍采購全部成功,價格全部降到不高于“4+7”試點中選價格的水平,比“4+7”試點價格再降25%,群眾費用負擔將大幅度降低。
北京大學藥學院教授、北京大學醫藥管理國際研究中心主任史錄文說,“4+7”試點全國擴圍能夠繼續擴大帶量采購的經濟效應,讓更多患者用上質優價廉的藥品。“原來不在11個城市買不到這些價低好藥的患者,擴圍后在家門口也能買到同樣低價的好藥了。”
原研藥大幅降價,印度仿制藥中選
由于此次集中采購采用了帶量采購的方法,仿制藥替代原研藥的效果明顯,原研藥在市場競爭中也主動降低了價格,這也是“4+7”試點中出現的良好局面,更加有利于提高藥品的可及性,降低患者的用藥負擔。
在此次聯盟地區采購中,外資原研藥企業調整了戰略,更多外資企業參與到競標中,并大幅降價搶占市場,一些外企原研藥的報價甚至低于仿制藥價格。如在厄貝沙坦氫氯噻嗪片競爭中,原研藥企賽諾菲一舉將價格降低到“4+7”試點價格水平,比很多仿制藥企業都低,最終中選。
當然,有更多的原研藥面臨“追兵”,比如阿斯利康的原研藥吉非替尼片,維持547元的“4+7”試點價格水平,但其余兩家入選的仿制藥一家降到450元,另一家首仿企業直接“腰斬”到257元,價格競爭白熱化。
值得注意的是,在國際上小有名氣的印度仿制藥此次進入擬中選名單,印度瑞迪博士實驗室在奧氮平片的爭奪中,以每片2.06元的價格中選。
種種仿制藥替代現象的出現,也意味著中國藥品市場價格將進入一個下降的通道,倒逼原研藥多年來高高在上的價格。比如,“4+7”試點中每片0.94元的阿托伐他汀鈣片,此次再度降到每片0.12元,降幅達到80%以上。
史錄文認為,“4+7”試點的核心思路雖然在于“以量換價”,但首要的是要保證藥品的質量和供給,還要確保能夠促進藥品臨床合理使用。而之前試點的25個試點品種已經經過了實踐的檢驗,不管是臨床替代使用,還是藥品的質量和供應保障都沒有問題。
我國的仿制藥質量已經今非昔比,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質量和療效是可以保證的。仿制藥價格相對較低是因為其研發成本較低,而不是質量差。”他說,廣大醫務人員是合理用藥的前哨人員,應激勵他們使用中選藥物的積極性,對患者進行用藥宣傳和教育。
據試點辦負責人介紹,有關部門將督促中選企業落實藥品質量安全的主體責任,加強對中選藥品生產、流通、使用全鏈條質量監管。
有人擔憂低價與創新將產生沖突,企業會喪失創新積極性。專家分析,很多企業已經從擬中選結果中看到了贏的機會。比如,有幾個仍然維持“4+7”試點價格的藥品,全部是獨家創新藥品,或是獨家仿制藥品。還有那些敢于在仿制藥上砍價的企業,往往有創新藥的“后招”,而奪得市場將讓其有精力去研發和創新。
年底前患者有望用上中選藥品
中選結果公布之后,下一步各地將重點抓好中選結果的落地實施,確保年底前患者享受到質優價廉的中選品種。
試點擴圍在“4+7”試點基礎上,有了更完善的保障供應措施。如允許每個品種多家中標,擴大藥品供應來源,對于中選企業不足3家的品種,適當降低約定采購量比例,減少供應風險;建立企業應急儲備、庫存和產能報告制度等。
如何讓醫生開出中選藥品,如何讓醫院完成約定用量,如何確保中選藥品在后續生產供貨中保持質量,醫療保障部門、衛生健康部門作出了一系列政策保障安排。如將藥品使用情況納入醫保協議管理,出臺支付標準政策,確保醫療機構不以費用控制、醫療機構用藥品種規格數量限制、藥事委員會審定等為由影響中選藥品供應和使用等。
史錄文認為,應考慮制定醫保支付規則,制定針對醫院、醫生的激勵措施,促進合理用藥,從而引導藥品價格充分競爭,回歸合理水平。
“4+7”試點已采購17億片藥品
2018年11月,北京、上海、天津、重慶4個直轄市和廣州、深圳、西安、大連、成都、廈門7個城市11個試點城市開展了“4+7”藥品集中采購,25個藥品中選價平均降幅52%。據試點辦負責人介紹,“4+7”試點自今年4月1日全面落地實施以來,總體平穩,執行進度超預期,患者用藥費用負擔顯著降低。截至8月底,25個中選藥品“4+7”城市采購量17億片,執行約定采購總量進度好于預期。中選藥品采購量占同通用名藥品采購量的78%。招采工作真正做到了“帶量采購”“招采合一”,患者真正用上了降價后的藥品,走出了藥品一降價就遭棄用的怪圈,趟出了一條招標、采購、使用、支付貫通的新路子。
“隨著試點的推進,醫藥企業營銷模式開始調整,價格傳導效應持續顯現,醫院用藥規范性、合理性有所改進,一致性評價工作加快,改革的效應持續放大。”試點辦負責人說,第三方機構開展的試點中期評估結果顯示,患者藥品費用負擔減輕,尤其是慢性病和重病患者獲得感強烈,超過9成的患者贊成試點政策;企業交易成本明顯降低,25個中選品種的30天回款率達到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