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空姐搭乘滴滴順風車遇害一事引發廣泛關注。今天上午,記者從裁判文書網梳理發現,據不完全統計,涉及滴滴司機犯罪的刑事案件中,強奸案件11起,司機毆打乘客7起。
強奸類案件中,司機一般先通過聊天套取女乘客信息,再伺機作案。在故意傷害案件中,起因多為行程問題發生爭執。刑事案件中還有滴滴司機在載客過程中實施搶劫、故意殺人等案件。
滴滴司機先套話再伺機作案 多發夏季
今天上午,記者從裁判文書網梳理發現,據不完全統計,涉及滴滴司機犯罪的強奸案11起,毆打乘客7起,另有搶劫、故意殺人等多起案件。
2016年11月18日18時許,滴滴司機張某駕駛一輛大眾POLO型轎車搭載柯某前往某飯店。20時30分許,張某在行車途中將車停至東城區東皇城根北街輔路路邊,利用柯某不敢反抗的心理,在車內強行與柯某發生性關系。柯某返回飯店后報警。次日,張某被抓獲。
2017年11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4年。
記者對近年來發生的11起女性被滴滴司機強奸的案例進行梳理分析發現,乘車過程中,多數實施強奸犯罪的司機都會先和女乘客閑聊天,了解其個人信息,判斷“是否容易占便宜”,然后決定是否下手。11起案件中,這樣的案件有7起。
此外,實施犯罪的地點也有不同。有的司機是直接將車開至偏僻處,實施犯罪。有的是套取女乘客獨自一人在家等信息,追蹤至其家里實施強奸。還有的則是先成為“朋友”再伺機實施犯罪。在哈爾濱市道里區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滴滴司機孫某結識乘客尚某的第二天,將尚某騙到哈爾濱市一處“密室逃脫”工作間內,強行與尚某兩次發生了性關系。
從時間上看,其中9起案件發生在氣溫相對較高、女性衣著較少的5月至9月,其中僅8月就發生3起。
發生爭執的原因多為行程問題
在故意傷害案件中,一般都是乘客與司機發生爭執,進而發展到毆打行為。發生爭執的原因多為行車線路、車費問題、打車退單、給差評等。
在此類案件中,還有7起案件是乘客被司機打傷。2017年8月15日22時許,孫某駕駛網約車經營時,與乘客曲某因瑣事發生口角,二人下車爭執打斗,后孫某持折疊刀捅曲某數刀,致曲某左側血氣胸,左肺挫傷。經鑒定,曲某之損傷屬輕傷二級。
此外,記者發現有滴滴司機利用開網約車的機會運送毒品。2017年4月14日23時許,曾某在做滴滴司機等客時,突然有便衣民警上前檢查,在車內手剎位置搜出八包“K粉”。最終曾某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據記者通過裁判文書網不完全統計,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僅在2017年卷入的民事糾紛就有138起,其中合同糾紛55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52起,與乘客發生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2起。
交通部批網約車企侵害乘客利益
今天上午,交通部在官網首頁轉載一篇文章稱,交通運輸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鼓勵和發展新業態的初衷是激發市場活力,努力構建多樣化、差異化出行服務體系,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
而一些網約車平臺公司在發展壯大之后,不是將必要的社會責任扛在肩上,而是挖空心思地侵害司機和乘客利益。這些企業僅僅將網約車作為增加“流量”和“估值”的工具,只顧看投資人的臉色,不考慮乘客的感受與體驗,也不考慮司機的客觀需要。
網約車企業是運輸服務的提供者,必須承擔承運人責任和相應的社會責任。乘客和司機是網約車企業的“衣食父母”,是其走遠做強的“資本”,正是他們的選擇撐起了企業的“流量”“估值”和持續發展。如果沒有乘客和司機的選擇,再大的網約車平臺終將轟然倒塌。
企業必須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依法依規經營,公平有序競爭,努力提升服務,讓乘客出行更安全便捷,讓司機工作更有尊嚴,讓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