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社保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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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巨變!五險變四險!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合并!
近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的意見>》。
《意見》提出了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的主要政策。
《意見》明確,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征繳,統籌層次一致。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同時,根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情況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建立費率確定和調整機制。
《意見》要求,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將生育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圍,推動住院分娩等醫療費用按病種、產前檢查按人頭等方式付費。生育醫療費用原則上實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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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險變四險,但其實算得上是一件大好事!
此前,全國生育險和醫保將合并實施的舉措,就已經在部分地區實施試點。
2018年12月2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關于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試點工作總結的報告》指出,兩項保險合并實施試點取得積極成效,具備全面推開條件。
修改后的《社會保險法》明確,將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征繳和管理,從而為兩項保險合并實施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據。
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試點
2017年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試點方案》。試點方案明確提出,“遵循保留險種、保障待遇、統一管理、降低成本的總體思路,推進兩項保險合并實施”。
試點方案明確的試點內容概括起來就是“四統一、一不變”。即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征繳和管理、統一醫療服務管理、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職工生育期間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1)統一參保登記。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
(2)統一基金征繳和管理。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征繳;
(3)統一醫療服務管理。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實行統一定點醫療服務管理。生育醫療費用原則上實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4)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要統一經辦管理,規范經辦流程。生育保險經辦管理統一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
(5)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生育保險待遇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假期限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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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前,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合并實施
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關于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試點工作總結的報告》指出,兩項保險合并實施試點取得積極成效,具備全面推開條件。
此處《意見》要求,各地要在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保險合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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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險待遇會受影響嗎?
兩項保險合并實施后,到底會不會影響職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
“絲毫不會影響。” 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表示,原有的生育保險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只是在經辦上改變了享受的渠道,但沒有改變參保范圍、沒有改變生育保險設定的保障項目和支付水平。隨著社會發展和經濟的發展,生育保障只會越來越好,不會降低。
《意見》也明確要求,確保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不變。生育保險待遇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假期限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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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比例會有變化嗎?
根據《意見》,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陳金甫舉例稱,比如原來單位費率,職工醫保是7%,生育保險0.6%,這樣合并為7.6%,比較簡化。而對于職工個人來說,依然不用繳納生育保險費,只需要繳納醫保費,繳費比例不會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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