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車追尾他人車輛,交警在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竟意外發現,這名酒司機不但盜竊前科累累,目前還是一名在逃盜竊犯罪嫌疑人。
2017年12月30日下午,家住臨沂市羅莊區盛莊辦事處的劉某借了弟妹的“吉利”牌小型普通客,去蘭山區李官鎮找朋友喝了幾杯,酒足飯飽后,劉某打算駕車回家。18時許,當他駕車沿濱河東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新興村路口時,與前方一輛“北京現代”牌小型轎車發生追尾,還連撞兩次。事后,雙方就車輛損失賠償問題未達成協議,對方報選擇了警。接到報警后,民警迅速趕往現場,這時,民警發現劉某身上散發著一股濃濃的酒味,站都站不穩。于是在事故現場勘查完畢后,民警將事故雙方駕駛員帶到河東區湯頭煤礦療養院抽取血樣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劉某血液內的酒精含量高達126.7mg/100ml,達到了醉酒駕駛標準。
之后,民警在處理劉某事故的過程中發現,劉某分別于1993年因犯搶劫罪被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2007年因犯盜竊罪被莒南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2009年因犯盜竊罪被費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2014年因犯盜竊罪被費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事故處理結束后,劉某遲遲不到案處理醉駕事宜,4月9日被河東交警抓獲歸案。就在民警為劉某辦理刑事拘留手續時,發現劉某再次犯盜竊罪于4月8日被江蘇泰州公安局列為網上逃犯。
目前,劉某已被移送至泰州公安局,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