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萊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經過仔細觀察,嚴密措施,一舉破獲一起危險駕駛案,依法將涉嫌危險駕駛的犯罪嫌疑人賀某某(男,47歲,本市人)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隨后的法律宣判。
經查,4月27日,賀某某午間在朋友家聚餐,俗話說得好“酒逢知己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面對朋友的盛情款待,賀某某開懷暢飲,瀟灑一番。酗酒后,醉眼朦朧的他騎上朋友的二輪無牌無證摩托車就要往家趕,他謝絕好友的再三規勸,來了個我行我素駕車上了路。13時30分許,當他行駛至自家村口路段處,同村村民見他酒后搖搖晃晃的駕車姿態,善意規勸他酒后駕車太危險,別拿生命當兒戲。由于酒精發作,頭腦發熱,他不但不別人的好意規勸,反而與人家拉拉扯扯發生爭執糾紛,實在沒辦法,人家報了警。當地派出所民警前往處置時,賀某某與其子還頂撞、推搡民警,阻礙執行公務,因擾亂治安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與此同時,交警大隊民警聞訊趕到現場時發現,賀某某很不冷靜,滿口噴著酒氣,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嫌疑,執勤民警不溫不火,好言相勸,遂依法帶其到中心醫院抽血備檢。5月3日,經技術鑒定,賀某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178.4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據此,等賀某某執行完10行政拘留后,再繼續執行法律宣判的有期徒刑。
賀某某醒酒后,倍感酗酒的危害性,向規勸他的村民表示道歉,向維護秩序的民警表示賠罪,但卻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