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濟南鐵路運輸法院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徐某某等十二人尋釁滋事一案,并當庭判處被告人一年至三年有期徒刑。該案人數眾多,社會影響較大,中央電視臺《今日說法》欄目曾對該案作過詳細報道。
老人“被打受傷”,眾人“路見不平”
2016年8月6日11時30分許,一名男性老者在濟南開往深圳東的K1281次列車的3車廂與4車廂連接處,因為吸煙關門的問題與一年輕人小李發生爭執,并聲稱被該年輕人打傷。這時,一幫農民工模樣的人看不下去了,紛紛上前“聲張正義”,指責小李欺負老人,并不時擊打小李,小李覺得受了委屈,于是向乘警尋求幫助。
乘警餐車調解,老人坐地起價
小李找到乘警后,乘警到現場了解了情況。這時,那些剛才“路見不平”的人繼續聲討小李,并在乘警調查過程中,多人自愿充當證人,指證小李毆打老人,要求小李賠償。乘警察覺事態比較嚴重,又考慮到車廂內人太多,為維持秩序,遂將老人與小李叫到餐車進行調解。“好心人”中也有幾人跟隨乘警攙扶著老人來到了餐車。調解過程中,老人聲稱自己患有高血壓及糖尿病,一名“好心人”隨即拿出一堆藥說是老人平日里服用的。老人身上并無明顯傷口,但捂著胸口,聲稱傷的很嚴重,向小李要五千賠償。這時,“好心人”紛紛幫腔,聲稱小李把老人打成這樣得賠錢,而且一要就是一兩萬。乘警為平息事態,在與小李協商后,雙方同意小李賠償4000元。由于小李沒有帶如此多現金,于是打電話交朋友到濟南鐵路局陽谷站送錢。
站臺發生爭執,“好心人”大打出手
同日13時許,列車停靠陽谷站二站臺后,幾個“好心人”跟隨乘警下車為老人接收賠償款。這時,小李的朋友小王、小劉、小張在詢問小李具體情況后,對賠償提出了異議,認為并沒有明顯的證據小李打了老人,也沒有證據造成了傷害,“好心人”跟小李四人發生了言語爭執。這時“好心人”里的一位年輕人打電話從火車上一下子叫下來十幾個人,這群人下車后即對小李等四人大打出手,場面十分混亂。造成小李左側鼻骨骨折并累及額突(上頜骨),小王雙側鼻骨粉碎性骨折,并導致列車超停12分鐘。經鑒定,小李、小王損傷均屬輕傷二級。
層層剝開謎團,原是尋釁滋事
濟南鐵路公安處隨即對該事件展開了調查,并陸續將參與的人員抓獲歸案。經過調查,警方發現,車上的老人與眾多的“好心人”原來的是認識的,眾人多次共同乘車到全國各地。經過審訊,多人表示,并不清楚小李是否打了老人,老人也沒有明顯的外傷,只是想借瑣事糾紛向小李要錢,要錢不成便大打出手。事發至此,原來小李、小王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害了別人,自己也陷囹圄,反害了自己
濟南鐵路運輸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某等十二人隨意毆打他人,致二人輕傷二級,情節惡劣,破壞了社會秩序,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尋釁滋事罪。為懲罰犯罪,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等,遂作出上述判決。這些“好心人”的碰瓷行徑傷害了別人,最終也害了自己,使自己身陷囹圄,面臨法律的制裁。
